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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春、秋两季,是森林火灾的多发季节,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会议精神,强化责任,确保全镇不发生任何森林火灾事故,特制定本承诺书。
一、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本村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,要从讲政治、保稳定、促发展的高度,全面抓好森林防火工作,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。
二、各村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。实行村干部包户、护林员包山头、党员包“聋、哑、呆、傻”人责任制,并组建专业巡逻队,指定一名村干部带队,保持24小时全天候值勤巡逻,及时排除各种火灾隐患,发现火情,及时处理,并及时上报。手机24小时开机,确保防火指挥、防火信息畅通。
三、各村必须抽调精兵强将,建立森林防火队伍,负责本村的防火、救火工作。要求做到呼之即来、来之能战、战之能胜,一旦发现火情,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灭火。
四、各村要宣传发动到位,每天利用村广播喇叭宣传森林防火不少于一次,通过召开群众大会,刷写张帖标语,强化村民森林防火意识。
五、在林区的入口处,要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,并设卡设岗,严格检查,严禁村民携带火种进山入林,严禁在林区附近点火吸烟,上坟烧纸、焚烧荒草、桔杆等,一经发现,情节较轻的,处以100---300元以下的罚款,情节较重,引发火灾的,除进行经济处罚外,立即移送司法机关,追究刑事责任。
六、镇政府将组织专门督查组,深入各村各林区进行督查,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,不重视、不积极、措施不硬、落实不力的村给予通报批评,造成火灾事故,影响全镇安全稳定大局的,除查清原因,重处肇事者外,还要严肃追究行政村第一责任人的责任。